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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血液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活动

2021-04-20 | 浏览次数:0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恰逢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更赋予了这部法律施行以特殊的意义。国家生物安全法共10章88条,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全面规范生物安全相关活动。这部法律的正式施行,为我国防范生物安全风险和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为实现生物安全风险的‘全链条’防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据,是我国生物安全法律规制的重要里程碑。

      为深入学习国家生物安全法知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物安全法相关要求,我中心近期开展了系列国家生物安全法宣贯活动。
一、进行思想教育动员
      早在今年3月初,中心主任范为民在中层干部会议上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生物安全法工作要求。4月再次在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学习贯彻国家生物安全法的思想教育动员,并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国家生物安全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中心业务发展离不开生物安全,重视生物安全是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第二,制度上继续完善。按照国家生物安全法对全部质量体系文件进行梳理,规范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制度要更加严谨和全面。第三,科学规范地落实国家生物安全法。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国家生物安全法,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


二、开展多形式专项培训
      立足“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原则,中心于3月25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生物安全法学习与分享》培训。授课内容包括国家生物安全法的实施意义及主要内容和制度,中心教员李莹重点围绕和中心采供血业务相关法条,结合工作中的具体事例对国家生物安全法进行详细解读。


      中心各科室以现场培训和微信线上学习等方式开展科室培训。每位职工通过学习国家生物安全法,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需要继续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护自身安全和保障中心采供血业务正常运行。


三、积极参加省普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4月15日,中心主任范为民和李莹到南昌医学院参加江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普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四、设置宣传LED屏
      在中心南区业务楼大厅设置国家生物安全法宣传LED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号召大家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


      以上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体职工的生物安全意识,加深了全体职工对国家生物安全法外延和内涵的理解。我中心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工作职责,切实形成贯彻实施国家生物安全法的工作合力,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文字:李莹、王逸霏

编辑:熊佩思

审核:鲍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