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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报废操作程序

2012-06-21 | 浏览次数:0
血液报废操作程序
 
1.1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识别、判定不合格血液。
1.2不合格血液的清点
1.2.1待检库工作人员在批放行过程中,将不合格血液清点完毕后,单独存放于报废血冰箱。
1.2.2每周周一、周三、周五(节假日除外),待检库工作人员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起始和截止打印《血液报废信息明细》。
1.2.2.1起始时间选择上次《血液报废信息明细》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选择当日打印的时间,核对明细与实物无误后签字确认。
1.2.2.2每月最后一天的18:30为《血液报废信息明细》的当月截止时间和下月起始时间。
1.2.3成品库工作人员对过期血液和从医院收回的缺陷血液(如乳糜血、破袋、颜色异常、有絮状物等)进行识别和确认,打印《血液报废信息明细》,将《血液报废信息明细》和报废血液交待检库,双方在《血液报废信息明细》交接人处签字确认。
1.3血液报废的审核
1.3.1待检库工作人员对不合格血液清点完毕后通知质量管理科。
1.3.2质量管理科工作人员于待检库对《血液报废信息明细》和实物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1.4报中心主任对不合格血液报废的批准。
1.5不合格血液的处置
1.5.1经质量管理科审核无误的报废血液,按《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程》由质量管理科和待检库工作人员进行打包密封、标识。抗-HIV呈反应性的血液,其血浆做为HIV抗体确证试验的备用标本,暂存待检库报废冰箱,待HIV抗体确证报告发放后再按本规程进行处置。
1.5.2在质量管理科的监督下由待库工作人员和预消毒员进行交接。
1.5.3预消毒员按《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程》和《物品、设备消毒操作规程》对不合格血液进行处置。
1.6血液报废的分类和统计
1.6.1血液报废的分类(见表2)
表2               血液报废分类一览表
血液正常报废
血液非正常报废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血液
容量不合格的血液
备用的浓缩血小板过期
细菌污染的血液
重度乳糜血浆
溶血的血液
保密性弃血的血液
有凝块的血液
其它
标识物缺如或破损无法辨认的血液
 
非正常温度下存放时间过长的血液
 
血袋破损、渗漏、近端导管热合口漏的血液
 
过期血液(除备用浓缩血小板)
 
非用户预约的血液
 
其它
1.6.2血液非正常报废率的统计

 

1.7记录保存
质量管理科负责按《记录资料保存操作规程》对《血液报废信息明细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存。